“此次組織對我的誡勉談話,給我敲響了警鐘,我會抓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……”近日,一名單位負責人在接受誡勉談話后表示。
今年下半年,肇慶市鼎湖區紀委監委聯合區委組織部、區委巡察辦成立了3個監督檢查組,對20個被巡察黨組織的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發現部分被巡察單位不同程度存在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不到位,敷衍整改、走過場等問題。
為進一步壓實巡察整改責任,根據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和《鼎湖區加強巡察整改監督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等有關規定,鼎湖區紀委監委對整改不力的責任人予以問責,并通過開展談話提醒或誡勉談話,要求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責任,加快整改進度,對照反饋問題逐項整改落實到位。
據悉,監督檢查組對222個反饋問題進行了監督檢查,發現整改不到位問題43個,未整改問題5個,共開展談話提醒10人,誡勉談話3人。
“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。對整改不力、敷衍整改、虛假整改的,我們會嚴肅追責問責,倒逼巡察整改責任落實到位,確保巡察成果最大化運用。”該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,將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整改情況進行常態化監督檢查,整改不到位決不收兵。
(鼎湖區紀委監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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