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經韶關市委批準,韶關市紀委監委對韶關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范國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范國文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,違規從事營利活動;違反組織紀律,在教師招錄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違反生活紀律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財物;在項目推進、征地拆遷、土地出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;違反土地出讓法規,違規同意低價出讓國有土地,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。
范國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、受賄、濫用職權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韶關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韶關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范國文開除黨籍處分;由韶關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(韶關市紀委監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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